作者:刘昱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8-4-3 打印本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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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:刘昱 编审:叶学军)为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,近日,蕲春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邓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时,首次通知鉴定人员出庭作证。
该案在审理过程中,双方对会计审计报告的鉴定意见书存在较大争议,为便于控辩双方质证,承办法官王升决定通知鉴定人员出庭。“我是蕲春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,系本案的鉴定人。我今天在法庭提供的证言,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……”在庭审过程中,鉴定人员就审计报告的鉴定依据和鉴定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,针对本案的焦点问题——鉴定的基础资料是否影响审计结论,接受了公诉人、辩护人、法官的询问。承办法官表示,让鉴定人员出庭作证,既消除了当事人对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的疑虑,又为法官采信证据、进行公正裁判提供了可靠依据。
近年来,蕲春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,积极推进侦查人员、鉴定人员出庭作证,充分发挥庭审质证功能,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,保证庭审的公平公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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