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郝诗福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8-6-15 打印本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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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/文:郝诗福 编审:叶学军)“法律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,让我能在军营安心服役,你们的用心调解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官的公正和坚持,谢谢你们……”近日,张榜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军婚约财产纠纷案,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。
2016年下半年,现役军人叶某与同乡女青年陈某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。随后,按照农村习俗,叶某及家人来到女方家中上门提亲,并为陈某购买了“三金”,同时给付定亲彩礼80000元。之后,叶某便返回军营继续服役,而陈某则留在家乡。由于两人长期异地,加之彼此性格不合,两人便终止了恋爱关系,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。2018年2月,叶某利用回家探亲的机会,来到陈某家中要求其返还彩礼及“三金”,但陈某却只返还了“三金”及部分彩礼款30000元,其余部分拒绝返还。多次上门讨要未果之下,叶某诉至蕲春法院。
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承办法官朱帆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送达相应法律文书,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详细阐述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相关法律规定,平衡双方利益,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女方同意返还男方剩余彩礼款40000元。
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,蕲春法院坚持调解优先、公正高效原则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依法及时、妥善审理涉军维权案件,为实现新时代强军兴军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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