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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:徐颖慧、陈珊丹 编审:叶学军)近日,审监庭庭长何曙光在1小时内快速调处7起股权纠纷案件,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贾某等人诉蕲春某公司、江某股权纠纷案件共7件,涉案标的额144万余元。在审查案卷时,承办法官发现案件审理存在以下难点:一是涉案人数多,这7起案件共涉及11名当事人,且分布在江苏、四川等不同地方,分开审理会让当事人来回奔波,费时费力,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和诉讼负累;二是诉讼风险大,由于该案标的额较大,案情复杂,处理稍有不慎,就容易引发当事人不满,不利于矛盾化解。考虑再三,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,承办法官决定将这7起案件合并审理,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。
由于是并案审理,双方的证据较多,庭前会议刚开始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,并围绕提交的书面答辩状和质证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。接着,在听取双方辩论意见之后,确定了该案争议焦点,即涉案合同的性质如何确定。原告认为该合同实属民间借贷,不仅应依法返还本金,还应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。但被告认为该合同是股权投资,投资本金应不予返还。最后,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下,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愿,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关系,被告偿还原告合同本金,但不支付利息和违约金。由于庭前准备充分,该系列案件庭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,当庭制作并送达调解书,7起案件1个小时就顺利审结。
召开庭前会议,既是蕲春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,也是落实市中院“六大能力”建设要求的具体实践。我院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扩大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,科学规范庭前会议运行程序,深度挖掘庭前会议潜在功能,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有力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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